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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  成都业主论坛  (http://www.cdyzw.com/bbs/index.as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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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  “积分换现金”活动  (http://www.cdyzw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2&id=16780)

--  作者:kokococo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5 19:02:00
--  “积分换现金”活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业主网“积分返现金”活动

活动细则:

活动期间内,凡是注册为成都业主网论坛会员的(含以前注册的会员),都自动默认为参加此次“积分返现金”计划。

  活动日期:即日起

  注册说明:

1、本论坛帐户分为贵宾会员和普通会员2个等级。
贵宾会员要求:每天在线至少3小时,每天发帖量至少20篇;
普通会员要求:无在线和发帖量的限制。
2、注册帐户时: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,成都业主网将通过该方式联系用户本人,以便核对真实身份。

  积分计算方法:

普通会员计算方法:
(1)论坛计算值按积分为单位(100积分=1元人民币);
(2)每一用户名每发一主题贴增加1积分,每用户每日最多发帖数为100帖。
(3)每一主题帖的回帖数大于10的,按每帖1积分计算;大于50的,按每帖1.5积分计算(注:回帖中广告、反动言论、色情及发帖者回帖等不计积分;同一用户重复回复该主题帖按1帖数计算);
(4)为防止恶意发帖回帖以赚取积分,本论坛规定普通会员每天上限积分为500分。
贵宾会员的计算方法:
(1)论坛计算值按积分为单位(100积分=1.5元人民币);
(2)每一用户名每发一主题贴增加1积分,每用户每日最多发帖数为150帖。
(3)每一主题帖的回帖数大于10的,按每帖1积分计算;大于30的,按每帖1.5积分计算(注:回帖中广告、反动言论、色情及发帖者回帖等不计积分;同一用户重复回复该主题帖按1帖数计算);
(4)为防止恶意发帖回帖以赚取积分,本论坛规定贵宾会员每天上限积分为600分。
  (5)贵宾会员超过每天的积分上限,本论坛将继续累加其积分,并在年底予于特殊奖励。
返款方式:
(1)成都地区的会员可自己前来领取,领取需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。
(2)其他地区的会员可通过汇款方式:需用户向业主网提供有效的汇款方式和有效的身份证明。
(3)返款结算为:15天、月付、季付、半年付、年付几种。会员采用汇款方式,需累计金额达到100元人民币。

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业主网所有。

注:请参加此次活动的用户将用户名提供给我们,请电话联系028-87522242、87573277
       或联系QQ:200553181、419847487

    








--  作者:纷飞飘逸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5 20:55:00
--  

--  作者:火星人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0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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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呀


--  作者:黑色月亮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3:0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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嘿嘿,有这好事,我晚上天天发....


--  作者:粉红色的爱·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4:21:00
--  

耶~~~

我也要参加~


--  作者:纷飞飘逸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5:28:00
--  

--  作者:凝聚力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6:0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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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它媽的夠狠
--  作者:北极星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6:05:00
--  
牛牛牛牛
--  作者:火星人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6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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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楼主,好久没看到这么好的贴了
--  作者:火星人
--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06 16: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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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害 强!!!!